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概述 - 公司修订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公司与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落实登记工作 [2]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中介机构人员等8类主体 [8][9] - 重大资产变动超过审计总资产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处置超30%属于内幕信息范畴 [7]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流程 - 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姓名、知悉时间/方式/内容等11项信息 [11]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载各环节时间、参与方并签字确认 [13] - 知情人档案需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 [18] 保密与责任追究机制 - 内幕信息公开前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公司股票 [20] - 控股股东需配合登记工作,不得要求公司提供未披露信息 [22] - 违规行为将面临公司内部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3][26] 特殊事项处理 - 重大资产重组需在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方案调整需补充提交 [13] - 行政管理部门信息报送内容未重大变化时可视为同一事项简化登记 [14] - 中介机构需协助核实知情人档案真实性并督促及时报送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