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管理制度框架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范[1] - 子公司定义为公司持股50%以上或通过协议实际控制的法人/非法人企业[1] - 管理范围涵盖治理结构、财务、经营、审计、绩效考核等维度[1] 治理结构要求 - 子公司须独立经营但接受公司监督,需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架构[2] - 公司有权按持股比例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被委派人员需定期汇报经营情况[2][4] - 子公司董事会需执行股东决议、制定经营计划及财务方案[2] 财务管理规范 - 子公司需建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制度并报公司审批[6] - 每月10日前提交营运报告/资产负债表等月报,季度次月15日前补充现金流量表[6] - 会计政策变更需经公司审批,内部交易科目需定期核对确保一致性[6] 经营决策机制 - 子公司经营计划需经章程规定程序审批,重大投资需制度化决策[8] - 对外投资、担保、资产处置等事项须提前报公司审批[8][9] - 禁止向关联方提供担保,违规经营将追责并赔偿损失[9] 审计监督体系 - 公司审计部可开展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专项检查[10] - 子公司需配合审计并执行整改,例行检查侧重治理合规性[10] - 专项检查针对章程履行、债务担保等风险事项[10] 绩效考核制度 - 子公司需建立差异化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11] - 年度考核覆盖高管层,公司可对财务人员单独考核[11] - 失职高管将面临处罚及赔偿责任[11] 制度适用范围 - 重大参股公司及有限合伙企业可参照执行[13]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与法律冲突时以法规为准[13]
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