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框架 - 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强化经营管理、保障股东权益,依据《审计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的独立监督评价活动,是国家规定的自我约束机制[2]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确保合规经营、资产安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并促进战略实现[3] 审计机构设置 - 审计部直属董事会领导,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5][7] - 审计负责人需具备实际内审经验,由董事会任免,审计人员需具备财会及经营管理知识[8][7] - 审计部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干预[6]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范围覆盖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财务报告合规性、资产安全、经济合同执行等[12][16] - 审计部可要求调阅文件资料、现场勘查、封存可疑凭证,并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13] - 需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重大风险事项需即时上报[14][15] 重点审计事项 - 对外投资审计需关注受托方资质、资金风险及独立董事意见[7] - 关联交易审计重点检查定价公允性、回避表决情况及是否存在利益侵占[7] - 募集资金审计需核查专户管理、投资进度及是否存在挪用[8] 审计程序规范 - 审计流程包括下达通知书、取证调查、编制报告及后续整改跟踪[19][20] - 紧急情况下可持通知书直接审计,重要项目需安排后续审计[20][21] - 审计报告需包含结论建议,被审计单位意见需一并提交[22][23]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内部控制自评报告需披露缺陷整改情况,与年报同步公开[25][28] - 审计档案涵盖通知书、工作底稿等资料,借阅需董事长批准[30][32] - 内控重大缺陷需及时公告并说明应对措施[29] 违规处理机制 - 阻挠审计或打击报复人员将面临董事会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34][37] - 审计人员徇私舞弊将追责,表现突出者可获表彰[35] - 拒不执行审计意见的单位将被限期整改并追责[36]
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