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 该制度旨在规范熊猫金控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保护利益相关者权益 [1][2]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2]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主体 [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需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价或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5] - 披露需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易懂,禁止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6] - 自愿披露信息需保持一致性,不得选择性披露或误导投资者 [7][16] - 预测性信息需合理谨慎客观,重大风险需充分揭示 [8][9] 信息披露义务主体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管理机构 [3]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4] - 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需配合履行披露义务 [22][55] 定期报告要求 - 包括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和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 [23] - 年度报告需经审计,内容涵盖财务数据、股东结构、管理层报酬等24项要素 [24] - 董事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异议需说明理由 [27][28] 临时报告要求 - 重大事件如大额赔偿、资产冻结、股权变动等需立即披露 [33] - 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决议形成、协议签署或高管知悉事件发生时 [35]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行为需披露 [18][37] 信息披露程序 - 仅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授权人员可代表公司披露信息 [42] - 定期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披露 [44] - 临时公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 [45] 监督管理机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严格保密,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61][62] - 违规披露将追究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 [65][66]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合规性 [49] 其他重要条款 - 信息发布渠道需包括上交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 [14]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申请暂缓/豁免披露 [19] - 制度修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67][68]
*ST熊猫: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