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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设立目的 - 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 协助董事会独立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出具审计报告和内部管理建议书 [1]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3] - 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表决,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 [4] -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5] 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8]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4]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4] -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4]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4] 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 - 有权向公司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索取其所需资料 [11] - 经营审计部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收集和提供公司有关审计方面的书面资料 [11] -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经营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或建议呈报董事会讨论 [12]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委员会召集人主持 [14] -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5] - 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 [16] -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7] - 会议记录与相关材料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董事会秘书为第一责任人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