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氏信托设立时间线首披露!宗馥莉五条强硬立场曝光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8-01 14:47

信托设立时间线与核心条款 - 宗庆后于2024年1月手写指示,要求为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在汇丰银行各设立一个规模为7亿美元的信托,信托性质为长期不动本金、仅收取利息 [2] - 2024年2月2日,宗庆后与宗馥莉签订《委托书》,委托宗馥莉作为设立人分别为三人设立三个境外信托,合称"宗氏境外家族信托",总规模21亿美元 [4] - 同日,宗馥莉签署确认函成为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唯一股东,宗庆后立下两份遗嘱,未将任何原告或杜女士列为受益人 [5] - 2024年3月14日协议确认信托为不可撤销的不动本信托,资产在汇丰银行进行固定收益投资,设立采用私人信托公司模式过渡 [7] 诉讼争议核心分歧点 - 原告方指控宗馥莉自2024年6月至12月期间多次沟通但未履职,并称其怀有严重敌意,进行系统性资产控制权争夺 [9] - 2024年12月14日邮件显示宗馥莉方不承认手写指示有效性,不同意修改信托契约草案,并以诉讼为由有权停止设立信托 [9] - 宗馥莉方辩解称分歧根源在于两派之间分歧阻碍文件签署,其并未无意受约束,而是原告操之过急 [10] - 宗馥莉强调信托资产仅为固定本金利息而非本金本身,其作为受托人股东在过渡阶段有权参与信托架构安排 [11] 法律程序与资产状态 - 香港高等法院于8月1日批准原告资产保全请求,对汇丰银行账户约18亿美元资产作出限制 [12] - 禁止令有效期将持续至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有最终裁决为止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