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起 对新发行的国债等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搜狐财经·2025-08-01 14:21
税收政策调整 - 财政部、税务总局宣布自2025年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1] - 2025年8月8日前已发行的债券(含后续续发部分)利息收入维持免征增值税政策直至到期 [1] 适用债券范围 - 政策涵盖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及金融机构法人在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发行的金融债券 [1] - 金融债券需满足境内发行、约定还本付息且由金融机构持有的条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