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药业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前期进行A股上市辅导备案的详细情况等
智通财经·2025-08-01 14:01
中国证监会补充材料要求 - 中国证监会对9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包括和美药业 [1] - 要求公司说明前期A股上市辅导备案情况、是否继续推进A股上市计划及具体安排,以及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1] - 要求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包括公司历史沿革中红筹架构搭建拆除的外汇登记、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等监管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 [1] 和美药业公司背景 - 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创新驱动的生物制药公司,专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和肿瘤的小分子药物研发 [2] - 公司在银屑病、白塞病、炎症性肠病和创新化学疗法开发领域处于行业前沿地位 [2] - 截至2025年5月21日,公司已开发七个小分子候选药物,其中四种处于II期、III期临床试验或NDA阶段,适用于12种适应症 [2] 核心产品与技术优势 - 核心产品Mufemilast是一种新型小分子磷酸二酯酶4B(PDE4B)蛋白表达阻断剂和PDE4抑制剂,具有广泛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潜力 [2] -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Mufemilast可能是全球同类首创药物,具有双重作用机制:阻断PDE4B蛋白表达和抑制PDE4活性 [2] 员工持股计划与外资准入 - 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2] - 要求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业务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相关领域的明确依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