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不得挪用!宗庆后有设立信托计划,受益人为三兄妹!宗庆后说明书曝光
每日经济新闻·2025-08-01 10:58
案件判决核心结果 - 香港诉讼案件判决结果于8月1日公布,宗馥莉与“宗家三兄妹”的诉讼中,法院支持了“宗家三兄妹”的诉求 [1] - 判决书披露,宗庆后生前与宗馥莉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设立三个境外家族信托(信托A、B、C),总金额为21亿美元 [1] - 根据判决,“宗氏三兄妹”要求并获得法院禁令,禁止宗馥莉处理存放在汇丰银行账户中的相关资产,并要求其提供账户自去年2月2日以来的完整资产变动记录 [2] 家族信托结构与受益人安排 - 宗氏境外家族信托的受益人仅为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及其子女,明确不包括他们的配偶 [1] - 信托利益被指定为受益人的婚前个人财产 [1] - 三个信托分别对应不同受益人:信托A受益人为宗继昌及其子女,信托B受益人为宗婕莉及其子女,信托C受益人为宗继盛及其子女 [1] 信托资产管理与运作模式 - 该信托为不动本信托,信托资产继续在汇丰银行香港进行固定收益投资,仅分配利息收益,任何人士不得主张动用信托财产本金 [2] - 信托设立采用PTC模式过渡,在过渡阶段宗馥莉担任受托人的股东 [2] - 过渡期结束后进入专业受托人阶段,宗馥莉将不再参与信托的任何管理,全部由“宗氏三兄妹”管理,初始信托财产完整交付后宗馥莉责任解除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