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庆后遗产案判案书出炉,一人到场领取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8-01 09:32
案件核心事实 - 香港高等法院公开了宗庆后遗产纠纷案的判决书复印件,揭示了信托设立等关键细节[1] - 案件涉及宗庆后之女宗馥莉与三位自称“同父异母兄弟姐妹”之间的信托纠纷[8] - 法院已发出临时禁止令,限制宗馥莉及相关公司处置特定资产[8] 信托设立细节 - 宗庆后作为设立人,于2024年2月2日通过一份《委托书》委托宗馥莉设立信托[6] - 委托书明确要求宗馥莉作为设立人,分别设立三个境外信托,合称为“宗氏境外家族信托”[7] - 信托资产涉及建浩創投有限公司持有的资产,包括在汇丰银行、高盛、渣打、瑞银、工银、中银等金融机构的账户资产[6] 法院判决与禁令 - 法官对一份现有的法律命令草案进行了细化和调整[1] - 临时禁止令要求宗馥莉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不得自行或通过代理人处置、处理或减少在汇丰银行账户内的任何资产价值[8] - 禁令同时禁止处置自2024年2月2日以来至禁令送达期间,存于汇丰账户内资产的替代财产或可追索收益[8] 案件审理状态 - 案件于8月1日并未开庭审理,仅有一方代表到场领取判决结果[8] - 当值法官正在休假[8] - 有超过50人在香港高等法院现场等待判决结果[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