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
快讯·2025-08-01 03:05
政策核心原则 -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 [1] - 按照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统一授权、公益优先、合理收益、安全可控的原则运作 [1] - 依法保障授权运营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1] 数据融合与开发 - 鼓励运营机构积极对接国家部委、长三角地区和其他省市公共数据,以及依法合规获取非公共数据 [1] - 支持将外部数据与上海市公共数据资源进行融合开发 [1] 运营机构行为规范 - 运营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授权范围内已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再开发 [1] - 运营机构不得通过与开发主体达成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实施垄断行为 [1] - 运营机构不得利用数据、算法、技术、资本优势等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