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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出台
搜狐财经·2025-08-01 01:4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年第18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 (2025年第2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境外投资者以分得的利润用于补缴其在境内居民企业已经认缴的注册资本,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 积的,属于"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情形。 二、境外投资者按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利润再投资情况表》中列明的再投资时间当月,确认开始计 算其持有该再投资的时间。 三、境外投资者享受再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后,从被投资企业减资、撤资,或者转让被投资企业股权的, 以被投资企业完成股权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当月,确认停止计算其持有该再投资被收回部分的时间。 境外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完成股权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前,从被投资企业取得资产或从股权受让方取得 股权支付对价的,以取得上述资产或者股权支付对价当月,确认停止计算其持有该再投资被收回部分的 时间。 四、境外投资者在确定税收抵免额度时,可选择按再投资额的10%或者可适用的税收协定(或安排)规 定的低于10%的股息征税比例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