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9月1日起施行
大众日报·2025-08-01 00:57
立法背景与实施时间 - 《山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1] - 条例由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共11章64条 [2] 立法核心内容 - 条例聚焦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2] - 立法原则强调问题导向、地方特色和系统思维,旨在增强制度机制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2] 耕地保护与农田建设 - 严格控制占用耕地行为,禁止违规绿化造林、挖湖造景及使用有毒有害废物造田 [2] -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规划布局,强化资金监管,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建设和管护 [2] 粮食生产促进措施 - 要求落实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 [3] -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保护种粮积极性 [3] - 强化种业高质量发展和科技支撑,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3] 粮食储备制度 - 压实地方政府储备责任,实行分级管理,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 [4] - 承储企业需对储备粮食数量、质量及安全负责,建立风险报告制度 [4] - 推进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储备检查 [4] 产业与流通管理 - 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流通和应急机制 [4] - 强调全链条节粮减损,健全监管制度 [4] 地方特色与创新 - 突出陆海统筹,发展近海养殖、深远海养殖及藻类食物开发 [3] - 因地制宜发展木本粮油、林下经济、饲草产业等,拓展食物来源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