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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7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等材料 [1] - 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发行资格与条件 -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1] - 本次发行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实施 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1] 发行方案细节 - 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2] - 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2]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 包括符合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 信托公司仅限自有资金认购 [2]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3] - 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且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4]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4][5] - 发行股票限售期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 [5] - 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6]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6] - 决议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7] 募集资金用途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特定项目 [5]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金额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6] 相关文件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7] - 审议通过《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7][8] -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8] - 审议通过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相关议案 [9] - 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0][11] -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11] 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全票通过 [2][3][4][5][6][7][8][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