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行使"宏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因公司股票价格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赎回价格为100.92元/张 赎回完成后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1][2][7]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31日 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35元/股的130%(即6.96元/股) 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130%的赎回条件 [2][6] -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 旨在减少利息支出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 [2] 可转换债券基本情况 - "宏丰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2,126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505.54万元 发行方式包括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公开发行 [2] - 债券于2022年4月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代码123141 转股期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8年3月14日 [3] - 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从初始6.92元/股调整为6.88元/股(2022年权益分派) 再下调至5.39元/股(2022年向下修正) 最终调整为5.35元/股(2023年和2024年权益分派) [3][4][5]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92元/张 计算公式为债券面值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0.92元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按票面利率2.0%和计息天数167天计算 [7] - 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赎回款计划于2025年9月5日到达持有人资金账户 [7][8] - 赎回完成后"宏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公司不对持有人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1][7] 股东及管理人员交易情况 - 经自查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宏丰转债"的情况 [8] 转股相关说明 - 债券持有人可在2025年8月28日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转股申报 转股最小单位为1股 不足1股的余额将在转股后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 [9] - 转股股份于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享有与原股份同等权益 [9]
温州宏丰: 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