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31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会议室召开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人数为27人,代表表决权数量62,706,492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47.0099% [1] -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无被否决议案 [1]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得通过,同意票比例均超过99.97% [1][2] - 其中一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2,698,692股(99.9876%),反对票1,000股(0.0016%),弃权票6,800股(0.0108%) [1] - 其他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票62,691,692股(99.9764%),反对票8,000股(0.0128%),弃权票6,800股(0.0108%) [1][2] 董事会选举情况 - 选举马卓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 - 选举马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 - 选举李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 - 选举洪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 选举刘木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法律意见 - 信达律师事务所程兴、杨小昆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4] - 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