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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胜达: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回购权暨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交易背景与触发条件 - 公司于2021年11月以人民币3000万元向远东中乾增资,获得4.109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147.5594万元 [1] - 2023年9月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继续投资并明确回购条款,但远东中乾未能实现承诺条件 [1][4] - 触发回购条件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计税后净利润低于1.2亿元人民币,或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IPO材料 [4][5] 交易结构与定价机制 - 回购义务人为苏炳龙或其指定关联实体厦门同盈投资有限公司,苏炳龙承担连带责任 [2][7] - 回购金额计算公式为:投资本金3000万元 + 3000万元 × 8% × 投资日(2021年12月7日)至回购完成日的天数 ÷ 365天 [2][5] - 暂计至2025年6月30日回购价款为3856.11万元,最终按实际完成日结算 [2][13] 交易标的财务情况 - 标的公司远东中乾2024年资产总额14048.66万元,净资产8682.86万元,营业收入2657.27万元,净利润382.59万元 [11] - 公司持有股权账面成本3000万元,交易后不再持有远东中乾股份 [5][16] - 标的股权权属清晰,无抵押质押及司法限制 [9] 交易审批与执行安排 - 2025年7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7票同意,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2][5] - 需各方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计划2025年9月30日前全额付清 [5][13] - 交易对方厦门同盈成立于2024年10月,注册资本10万元,苏炳龙持股99%,无实质经营主业 [7] 行业与战略影响 - 远东中乾属于造纸和纸制品业(行业代码C22),主营纸容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等业务 [9] - 本次出售基于行业形势判断,旨在降低投资风险并优化资产配置 [16] - 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情形 [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