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 精达股份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发行方案调整 - 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包括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的修订 [1][2] - 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112,622万元调整为不超过95,600万元 减少17,022万元或15.1% [2][3] - 募集资金用途总额从112,622万元调整为95,600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保持179,973.33万元不变 [3][5] 方案审批历程 - 方案于2023年6月2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7月6日经股东大会批准 [1] - 2024年3月26日董事会决定延长方案有效期12个月 2024年4月9日股东大会通过 [1] - 2025年3月22日董事会再次延长方案有效期12个月 2025年4月16日股东大会通过 [2] 财务文件更新 - 更新2023年至2025年1-3月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5] - 更新2025年1-3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5] - 根据2025年7月31日董事会决议 以公告日前20交易日和前1交易日股票均价孰高者为基准重新计算转股价格 [7] 信息披露修订 - 修订发行预案中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概况和募集资金用途等章节 更新募集资金金额及相关财务数据 [5] - 更新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必要性分析 [6][7] - 修订论证分析报告中发行必要性 可行性及公平性等内容 更新截至2025年3月底财务数据 [7] 技术储备情况 - 更新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 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7] - 修订公司技术实力相关表述及主导或参与编制的标准数量和专利数量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