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 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11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56.3717 万股,发行价格为 19.50 元/股,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7,399.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7,270.84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60,128.4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16,628.41 万元。募集资金 已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