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因福建瑞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履行三金钢铁余热发电工程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 于2017年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 - 福州仲裁委员会2018年2月裁决福建瑞鑫需支付工程余款2612.2万元及暂计至2018年1月18日的违约金1306.36万元 此后违约金按日万分之六标准计算 上海瑞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 - 案件受理费132393元 处理费5000元 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公司负担38797元 福建瑞鑫负担103596元[2] 案件执行进展 - 公司2018年5月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案号为(2018)闽01执393号[2] - 截至2021年5月7日 公司申请执行欠款总额为4003.7万元 包含违约金 利息 诉讼费 处理费 财产保全费等相关费用 另要求承担执行费107437元[1] - 罗源县人民法院2025年1月2日恢复执行 通过司法拍卖福建瑞鑫资产获得3349143.7元中标款[3] - 2025年5月21日法院作出拍卖成交确认书 并将2961706.7元转至公司账户[4] - 福建瑞鑫仍拖欠部分本金 违约金 利息及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尚未执行到位[4] 执行困难情况 - 法院查询福建瑞鑫名下银行存款 车辆 有价证券 保险 不动产及工商登记信息 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4] - 法院对福建瑞鑫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4] - 因福建瑞鑫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公司无法提供财产线索 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4] 财务影响 - 本次执行款项2961706.7元到位将对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1] - 公司原已对福建瑞鑫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为零元[1] - 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将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结果为准[1][5] 其他诉讼事项 - 截至公告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4]
恒大高新: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部分执行款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