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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和交易管理制度 以规范相关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1]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关联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1]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同本人行为 需遵守制度并履行相关义务 [2] 持股申报要求 - 公司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向深交所和中深登记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 包括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等 [2] - 申报需在特定时间内完成 如上市时 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 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 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等 [2] - 如因公司发行股份或股权激励等对转让附加限制条件 公司需申请将相关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3]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需按规定合并为一个账户 [3] - 公司需按要求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的股份管理信息进行确认并反馈结果 [4] 交易限制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前需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需核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进展 [4] - 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按承诺锁定期锁定 锁定期满后任职期内及离任后6个月内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4] - 当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时可一次性全部卖出 不受25%转让比例限制 [5] - 中深登记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末持股量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 并对可转让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锁 [5] - 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 持股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额度为全部持股数 [5] - 因权益分派或减资缩股导致持股变化的 本年度可转让额度相应变更 [5]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 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 [5]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时 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 [6] - 如涉嫌违法违规交易 中深登记将根据监管要求对股份予以锁定 [6]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的公司股份 [6] 禁止交易情形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6]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6] - 承诺不转让且尚在承诺期内的不得转让 [6] -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转让 [6]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股东需遵守《证券法》短线交易规定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7]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 季度报告 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至披露期间等 [7]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特定关联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8] - 关联方包括配偶 父母 子女 兄弟姐妹 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以及监管或公司认定的其他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主体 [8]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的身份和持股数据 办理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 [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的 需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8] - 减持计划需包括拟减持数量 来源 原因 方式 时间区间 价格区间等信息 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 [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的需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9]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日期 数量 价格 变动后持股数量等 [9] - 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 需在收到执行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 包括拟处置股份数量 来源 方式 时间区间等 [9]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包括期初持股数量 期内买入卖出数量金额和均价 期末持股数量等 [10] - 如出现短线交易等违规情况 公司董事会需及时披露违规情况 补救措施 收益计算方法和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等 [10]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时 需按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 [10] 违规处罚 - 违反制度买卖公司股份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收益 [11] - 情节严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或交由相关部门处罚 [11]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如与相关规定抵触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董事会需及时修订制度 [12]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实施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