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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传 媒: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规要求,对《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重点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设置,将其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修订后公司治理架构中不再保留监事会及监事相关条款,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规定同步失效 [1] - 本次修订涉及公司权力机构名称统一变更,"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相应调整会议召集、提案、表决等程序性条款 [48]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原监事会职能,包括:监督董事高管履职、审查财务报告、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8][14][20] - 股东权利行使路径变更,当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时,股东需向审计委员会而非监事会提出诉讼请求 [8] - 股东会临时会议召集权调整,当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由审计委员会而非监事会召集会议 [14][16] 股东权利与义务修订 - 股东权利条款细化,新增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明确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4][6] - 股东提案门槛降低,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即可提出临时提案(原为3%) [24] -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优化,明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机制及无效票处理原则 [32] 董事会职能强化 - 董事会规模调整为9人,明确职工代表董事1名及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的构成要求 [42] - 董事会职权扩充,新增对300-3000万元关联交易的审批权,细化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44][45] - 董事勤勉义务条款更新,要求董事采取措施避免利益冲突,禁止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38][40] 利润分配与资本管理 - 利润分配规则修订,明确公积金使用顺序:先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不足时可使用资本公积金 [49] - 新增利润分配限制条款,明确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49] - 资本结构调整条款完善,删除资本公积金不得弥补亏损的限制性规定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