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嘉一学校反映校舍危房 住建局期限内未重新答复被责令履行
央视网·2025-07-31 05:54
行政复议程序与执行 - 永嘉县政府于2025年5月13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撤销县住建局此前的答复意见书 并责令该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 [4] - 县住建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导致永嘉县政府于2025年7月22日发出《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 要求该局在收到通知后两个月内履行决定并书面报告结果 [1][5] - 行政复议中止程序曾于2025年3月24日启动 因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博闻学校的再审申请 但后续经监督申请后恢复审理 [4] 校舍安全争议与诉讼 - 博闻学校与永嘉县教育局就校舍安全争议持续多年 学校主张教育局交付的校舍存在安全隐患且不符合安全标准 而教育局坚称两处校舍不属于危房 [3] - 历经五年诉讼 永嘉县法院和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两审判决中均驳回博闻学校的诉求 2024年2月终审判决未对校舍是否属于D级危房进行认定 [3] - 博闻学校于2024年10月1日向县住建局投诉 要求对教育局出租危险房屋作为校舍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但住建局以租赁行为发生在房屋安全鉴定前为由建议司法解决 [3] 行政答复与法律依据 - 永嘉县住建局于2024年11月7日作出答复意见书 认为教育局的租赁行为发生在房屋安全鉴定之前 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3]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期限计算方式: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无履行期限规定的自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 [4] - 博闻学校认为住建局的答复意见书事实认定不清且未实际查处 于2024年12月20日提起行政复议并获得永嘉县政府受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