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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540,962股 发行价格为7.69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1,049,999,997.78元[2] - 扣除发行相关费用19,775,047.68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1,030,224,950.10元[2] - 保荐人兴业证券将扣减承销费及保荐费后的余额1,032,244,997.82元于2021年12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2] 募集资金使用现状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32,479.44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263.00万元[3] -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总额不超过2.9亿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4] 专户设立与监管协议 - 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和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上梅林支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5] - 2025年7月30日 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及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5] - 专户账号分别为38920188000122303和38920188000122221 截至2025年7月14日专户余额均为0[7] 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专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并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7] - 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10] - 甲方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 需及时书面通知丙方[11] - 协议自各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