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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未名: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核心观点 -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股份管理流程 明确禁止交易情形 锁定机制 申报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 确保合规性 [1][2][3][4][5][6][7][8][9][10][11][12][13]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股份及变动管理 [2]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及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2] - 禁止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及衍生品交易 [2] 禁止交易情形 - 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年度 半年度)或5日内(季度报告 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买卖股份 [2] - 禁止在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程序启动至披露期间买卖股份 [2] - 禁止在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 离职后半年内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内转让股份 [3] - 禁止在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或公司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期间转让股份 [3][4] 股份锁定机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 [7] - 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7] - 可转让股份数量以前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股为基数计算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8]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时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8] 申报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 办理网上申报 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 [8] - 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 [9] - 新任或离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 [9]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 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日期 数量 价格及变动后持股数量 [10]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 披露减持数量 来源 原因 方式 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及价格区间 [11] - 未披露增持计划情况下首次增持需披露后续计划 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进展 包括已增持数量 比例 方式及未实施原因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