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召集 [5] - 会议通知通过公告编号2025-041披露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审议事项 [5] - 现场会议于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并由董事长主持 [6] 出席会议人员及资格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1名代表公司股份总数未披露具体股数 [6]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60,740,465股占总股本50.0608% [6] - 网络投票股东23名代表股份未披露具体股数 [6] - 参会股东资格以2025年7月24日收盘后登记在册股东为准 [7]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方式表决 [7] - 网络投票时间覆盖交易时段9:15-9:25、9:30-11:30、13:00-15:00及互联网平台9:15-15:00 [6] - 议案1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 [8] - 议案3与议案4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采用累积投票制并单独计票 [8]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7] - 表决程序及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