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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迈股份: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作废的批准及授权 - 公司已就本次作废获得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批准及授权 [3][7] -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7] - 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3][7][8] 本次作废的具体情况 - 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8081万股 [8] - 作废原因为公司2023-2024年净利润累计金额未达到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要求的触发值(13.00亿元) [8][9][12] - 本次激励计划原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3465万股,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为67.5663万股 [12] - 另有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出资导致0.2761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12] 业绩考核要求 -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为净利润15.00亿元,触发值为13.00亿元 [8][9] - 考核未达触发值(A<An)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为0% [8][11] - 公司2023-2024年净利润累计金额未达到触发值,故归属比例为0 [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