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峡创: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满十二个月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金融界·2025-07-30 01:52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就行政处 罚决定所涉事项完成整改并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不存在尚未整改完毕的事项,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及时提出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感谢您的关注。 金融界7月30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ST峡创提问:您好,董秘,8月1日前贵公司会提前向监管 部门申请撤销st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