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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讯自控: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 - 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涉及条款众多且仅涉及术语变更的不再逐条列示[2] - 对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和标点符号调整等也不再逐条列示[2] 法定代表人条款 - 新增法定代表人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4] - 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时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4] - 法定代表人辞任时公司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4] 公司基本属性 -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5] -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及股东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约束文件[5] - 公司股份总数为29,022.4450万股 均为普通股 每股面值1.0元[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按持股份额获得股利、请求召开/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查阅复制章程及财务资料等权利[21]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章程、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30]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1] 公司治理结构 -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修订为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8] - 新增规定公司或其子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11] - 明确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34] 重大事项决策 - 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属于特定情形(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规定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达到总资产50%/净资产50%/营收50%/净利润50%等标准时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41]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参照重大交易规定进行审计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9] 股东会召开规则 - 股东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会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意见[53] - 股东会通知需在年度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 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且内容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66] 表决机制 -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69]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0]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时必须采用该制度[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