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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传动: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在指定媒体及深交所网站公告[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平台在9:15-9:25/9:30-11:30/13:00-15:00进行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9:15-15:00[3] - 审议议案与通知披露内容一致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3][4]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21人 代表持股221,347,25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352%[6]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参会人员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要求[6]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按《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6] - 议案一获同意307,158,777股(81.1431%) 反对71,322,882股 弃权57,800股[7] - 议案二获同意307,177,677股(81.1481%) 反对71,301,682股 弃权60,100股[7] - 议案三获同意307,165,477股(81.1449%) 反对71,318,682股 弃权55,300股[7]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未审议通知外事项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7]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8]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为2025年7月29日[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