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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激励核心人员 [1] - 计划旨在建立均衡价值分配体系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实现 [1] - 制定配套考核管理办法作为实施依据 符合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规定 [1] 考核机制设计原则 - 考核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与激励对象绩效紧密挂钩 [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考核工作 [2] -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直接依据 [4]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 设置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解除限售期 分别对应年度业绩考核 [2] - 2023年考核目标:以2021年为基数 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不低于1.25倍 [2] - 2024年考核目标:以2021年为基数 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不低于1.60倍 [2] - 2025年考核目标:以2021年为基数 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不低于2.10倍 [2] - 2025年具体指标值:营业收入目标1,257,027.88万元 净利润目标114,552.10万元 [2] - 第三期限售解除比例与业绩完成度挂钩 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达标可100%解除限售 [2][3] 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 激励对象需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达标与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 [4] - 未达标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4] - 解除限售后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需退回交易所得 [4] 考核实施流程 - 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 每年度实施一次考核 [4] - 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导下执行具体考核工作 [4] - 考核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考核对象 允许5日内提出申诉 [5] - 考核记录需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最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一销毁 [5] 制度效力与修订机制 - 考核管理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随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实施 [5] - 若与未来法律法规冲突 以新发布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为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