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 - 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度)的业绩考核要求进行修订 调整后考核指标与完成度挂钩 可解除限售比例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完成度的孰高值 其中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值为1,257,027.88万元 净利润目标值为114,552.10万元 [13][14][15] - 修订后考核机制设置阶梯式解除限售条件:当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达到目标值的100%时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低于80%时解除限售比例为0 [15] - 公司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修订符合激励管理办法 有利于战略推进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且不会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5]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 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 自2023年至2025年期间分六批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累计注销数量达125.6万股 其中2023年注销18万股 2024年注销58万股(含因去世注销23万股) 2025年注销49.6万股 [7][8][9][10] - 最近一次回购注销涉及4名离职激励对象 注销数量为11.20万股 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办理减资手续 [10][12] - 回购价格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动态调整 例如2025年4月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 回购价格调整为相应调整后的数值 [10]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激励计划于2022年12月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初始授予274名激励对象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7.91元/股 [4][5][6] - 公司履行了公示程序(2022年12月2日至12日)及内幕信息自查 未发现违规交易行为 [5] - 所有修订及回购注销事项均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逐级审议 并配套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7][9][10][12]
和而泰: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而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