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15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1,212.34万元后实际净额为148,787.66万元[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专项账户存储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监管协议[1] 募投项目情况 - 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新型高端安全系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车载控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2] - 2022年12月经董事会、监事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至深圳国微电子 收回紫光同芯10.5亿元本金及相关利息收益 差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 - 变更后项目为高速射频模数转换器系列芯片及配套时钟系列芯片研发项目(拟投募集资金66,456.07万元)和新型高性能视频处理器系列芯片研发项目(拟投募集资金82,331.59万元) 总投资额166,456.07万元[3] 资金置换操作背景 - 根据监管规则 募投项目存在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困难的五种情形:人员薪酬需通过基本账户支付[3]、社保公积金需通过托收方式统一支付[4]、境外采购受外汇支付限制[4]、海关税款需绑定账户支付[4]、票据及信用证支付需求[4]以及房租及技术咨询费等合同约定统一账户支付[5]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上述款项 并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至基本或一般存款账户[5] 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 项目负责人及财务部门确认支出明细后通过自有账户统一支付[5] -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文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自有账户[6] - 建立置换台账并定期向保荐机构汇总通知[6] -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核查或书面问询实施持续监督[6] 审议程序及机构意见 - 2025年7月29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资金置换议案[6][7]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符合监管规定且不损害股东利益[7] - 保荐机构渤海证券对资金置换程序无异议 认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7]
紫光国微: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