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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试试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 [1] - 独立董事需独立公正履行职责 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利害关系方影响 发现审议事项影响独立性时需申明并回避 [1]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勤勉义务 需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 特别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至少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含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2]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 会计或其他相关工作经验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2] - 明确八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包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前十大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 [3][4]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免 - 董事会或单独/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时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连任不得超过六年 连续任职满六年者十二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 [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他人出席时 董事会需在三十日内提议股东会撤换 [5] 独立董事职权与履职保障 - 独立董事享有六项特别职权 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 [8] - 四类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包括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变更承诺方案等 [8] - 公司须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 提供充足资料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时可联名要求延期审议事项 [11] 独立董事监督与报告机制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存在重要事项未提交董事会审议 信息披露不及时 公开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时 可聘请中介机构专项调查 [11] - 独立董事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 内容包括出席会议情况 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 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履职细节 [11]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可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 与审计机构沟通 实地考察等方式履行职责 [12] 独立董事履职支持与权益 - 公司需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工作条件 董事会秘书需协助介绍情况提供材料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费用由公司承担 [13] - 独立董事获得由董事会制订预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津贴 且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取额外未披露利益 [1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需至少保存十年 履职过程中获取的通讯记录等均构成工作记录组成部分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