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试试验: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公司治理结构 -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1]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一名独立董事[1]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1]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工作,由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1]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失去董事职务时自动丧失委员资格[2] -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与董事会间的协调工作[2] 职责权限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出建议[2]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 - 检查决议实施情况并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2] 决策程序 - 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2] - 小组初审项目意向及可行性报告后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备[2] - 战略委员会根据小组提案讨论后形成正式提案提交董事会[3] 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召开一次,需提前两天通知[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 - 关联委员需回避表决,无关联委员不足时需提交董事会审议[5] 会议管理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 - 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审议,委员负有保密义务[5] - 允许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