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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2025-07-29 16:3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4,148,792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162.01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0,931,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1,414,036.86元)[2] - 募集资金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561号)[2] -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保荐人及银行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3] 募投项目调整具体内容 - 对"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3] - 实施地点新增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经济开发区 原实施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九华山路西侧保持不变[4] - 新增实施主体扬州力量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4] 调整原因与战略意义 - 扬州地处长三角几何中心 距上海/南京/杭州均在2小时高铁圈内 可辐射主要珠宝消费市场[5] - 有助于融入长三角超精密制造与半导体材料产业集群 缩短产品物流时间[5] - 提升客户响应速度与服务能力 增强定制化服务与客户合作深度[5] 公司治理程序履行 - 董事会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6] - 监事会同日召开第三届第六次会议 认为调整符合监管规定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认为属于谨慎决定且不损害股东利益[7]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中信证券确认公司已履行必要法律程序 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