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作废原因及数量 - 因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 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2.50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作废892.50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作废50.00万股 [5] - 业绩考核基准为以2020-2022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 2024年实际净利润未达目标值 导致该年度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5] - 作废依据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5]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2023年9月10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6] - 2023年9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宜 [6] - 2023年9月25日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 向791名激励对象授予25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7] - 2024年5月16日因2023年业绩未达标 作废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76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7] - 2024年9月24日调整授予价格因实施利润分配 由12.44元/股调整为12.26元/股 并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8][9] - 2025年7月29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作废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 [9]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5][9] - 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