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就稳定币发行提出三方面发牌要求
中国新闻网·2025-07-29 13:23

香港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指引发布 - 香港金融管理局于7月29日发布了针对稳定币发行人的监管制度指引,该制度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1] - 金管局鼓励有意申请牌照的机构在8月底前与其联系,已准备充分的机构可于今年9月底或之前提交申请 [1] 发牌核心要求 - 发牌要求涵盖三个方面:合规性(需满足储备资产管理、赎回、风险管理、反洗钱等要求)、具体性(需有切实可行的商业方案和落实计划)、可持续性(需具备充足的技术和财政资源以履行义务) [3] - 除非获得牌照,任何人在香港不得发行法币稳定币、发行港元稳定币,或向公众推广其法币稳定币发行 [3] 牌照发放与过渡安排 - 截至7月29日,金管局尚未发出任何稳定币牌照,并提醒公众对声称受监管或持牌的发行人保持警惕,公众持有无牌稳定币需自行承担风险 [3] - 首阶段只会发出数个牌照,预计最快明年初发出 [3] - 《稳定币条例》于8月1日生效后,将设立6个月的过渡期,以处理此前已在香港进行稳定币发行的机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