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联: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2日通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发布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定于2025年7月28日举行 [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覆盖当日9:15至15:00 [3] - 律师确认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会议人员及资格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9,185,986股,占公司总股本393,120,000股的30.3175%,其中现场参会4人(代表股份107,011,162股,占比27.2210%),网络投票136人(代表股份12,174,824股,占比3.0970%) [3][4] - 其他参会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均经律师核查合法 [3][4]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同意票占比均超90%,最高达90.8240% [5][6][7] - 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92.2978%,反对票7.0502%,弃权票0.6519% [7][8][9][11] - 表决程序涵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律师确认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5][12]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