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宏微科技: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执行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归属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5日,可归属数量为20.8355万股[11][13] - 公司对激励计划进行了价格和数量调整:授予价格从27.27元/股调整为19.42元/股,首次授予数量从150.667万股调整为210.855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从38.841万股调整为54.3572万股[9][10] - 本次调整基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151,917,35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并转增4股[8]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173%,超过第二个归属期要求的81%增长率[12]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61名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其中58人绩效系数X≥1(100%归属比例),3人0.95≤X<1(60%归属比例)[13] - 激励对象任职期限要求:所有可归属对象在公司任职均超过12个月[12] 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 因员工离职、担任监事及个人绩效不达标共作废62.6681万股(调整后),其中36人主动放弃归属24.2045万股[14]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因股价倒挂导致24.8079万股作废[14] -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因2024年营收增长率未达172%目标,导致85.5844万股作废,合计作废173.0604万股[14][15] 公司治理程序 - 相关调整及执行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其中2025年7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6][7] -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7] - 调整事项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