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变更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 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不追溯调整以往财务报表[1][2] 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 因业务发展和外部经济环境变化 为更准确反映实际回款和坏账损失情况 加强应收账款风险精细化管理[1] - 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会计估计 结合历史回款情况及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结构特征进行调整[1] 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 变更前后均采用账龄分析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中五年以上账龄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保持100%不变[2] - 具体变更细节未在公告中详细列示[2] 变更影响 - 采用未来适用法 不影响以往年度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1][2] - 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实际发生情况 最终以审计数据为准[1][2] - 变更后能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 审议程序 - 2025年7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审计委员会认为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交所规定 能更公允反映财务状况[3] - 董事会确认变更合理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监事会认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 符合法规且不损害股东利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