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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地产: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质量 强化责任人问责力度 确保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适用范围与定义 - 适用对象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部门负责人 证券事务代表及年报数据直接经办人员 [2] - 重大差错指年报信息存在瞒报 错报 漏报 导致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 追究原则包括实事求是 责任与过错相适应 处罚与教育结合 责任与权利对等 [2] 责任追究情形 - 违反《公司法》或证券监管规定(如《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导致重大差错 [2] - 违反公司章程或内控制度 未按工作规程操作 沟通不及时等主观原因造成差错 [2] - 监管部门采取公开谴责等措施时 公司需追责并采取更正措施 [2] 从重与从轻处理标准 - 从重情形:主观故意 干扰调查 多次差错 后果严重 [4] - 从轻情形:主动纠正 非主观因素 挽回损失 [4] 追责流程与方式 - 责任人可申辩 追责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4] - 董事会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追责决议 [4] - 追责方式包括检讨 通报批评 调岗 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等 可附带经济处罚 [4] 其他规定 - 定期公告或临时公告重大差错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3]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办公室 修订需董事会批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