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1] - 董事会负责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执行,需制定详细使用计划且实施过程公开透明 [1] - 通过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时,公司需确保子公司遵守本制度规定 [1] 募集资金存储规范 - 募集资金必须专户存储,禁止与其他账户混用,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 [2] - 需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的通知机制等7项核心条款 [2][3] - 三方协议终止后需在1个月内重新签订并公告 [3] 募集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使用需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禁止擅自变更用途或用于高风险投资(如证券、衍生品交易) [4] - 资金支出需经部门主管、财务负责人、董事长三级审批,超董事会授权需报董事会批准 [5]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或投资进度不足计划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5]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视为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12] - 变更后资金必须投向主营业务,新项目需经可行性分析确保市场前景和盈利性 [14] - 节余资金使用超募集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时需股东会审议 [13]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可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 [8] - 现金管理仅限安全性高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质押 [11]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无法按期归还需公告原因及后续计划 [9] 监督与审计机制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度,披露与实际投资差异超30%时的调整计划 [14] - 会计部门需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内部审计每半年检查并报告审计委员会 [15] - 年度审计需包含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核,鉴证结论异常时需披露整改措施 [15][16] 违规责任追究 - 相关责任人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导致损失需承担法律责任 [17] - 董事及高管需维护资金安全,纵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 [18]
能辉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