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出台规定明确封关后例外措施的进口货物监管
中国新闻网·2025-07-25 11:00
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调整 - 《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于7月23日正式发布,7月25日公布《监管办法》明确放宽两类货物的组织程序和监管要求 [1] - 放宽的两类货物包括在"一线"取消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和允许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货物,均实施清单管理 [1] - 放宽许可证管理货物仅限最终用户在海南自贸港生产自用,不得在岛内流转或转卖内地,采取海关查验、电子账册管理等方式实施全流程监管 [1] 进口许可证管理调整 - 中国目前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共119个,其中消耗臭氧层物质45个,旧机电产品74个 [2] - 对60个旧机电产品自海南自贸港"一线"进口取消许可证管理,覆盖约80%的旧机电产品 [2] - 取消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主要涉及医疗、工程、印刷、农业、电力、焊接等领域,为生产型企业生产自用提供便利 [2] 保税维修业务政策 - 企业开展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内维修业务按现行规定执行 [2] - 海南自贸港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 [3] - 企业可同时开展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和《禁限清单》放宽的保税维修业务 [3] - 海南自贸港内企业开展相关保税维修业务由海南省自行评估后开展,无需报国家部委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