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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决议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23日在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普通股股东及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公司9名董事、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全员出席 [2][3]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4][6] 公司治理修订 - 通过9项内部制度修订议案,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5] - 修订涉及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资金占用防范及募集资金管理等关键制度,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5][6] -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程序及结果出具合法有效的见证意见 [6] 董事会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审议通过4项议案 [7][8] - 选举张国昀、徐锡荣、孙家红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董事会届满 [9][10] - 聘任王可华为总法律顾问,负责公司法律及合规事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要求 [19][20][22] 高管任命 - 王可华现任浙江新能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持有公司10,000股股份 [22] - 董事长张坚群当选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及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