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议事程序,提升治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1] - 规则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2]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要求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4] -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包括《公司法》第113条规定情形,无法按期召开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交易所报告 [4] - 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董事会未在10日内反馈则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未获响应可转由审计委员会或自行召集 [9][10]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提前向交易所备案,且持股比例在会议期间不得低于10% [10]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提案需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 [14]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 [15] - 股东会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董事候选人资料(含教育背景、持股情况等)及会议时间地点 [16][17][1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20][21]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持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 [31]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持股30%以上股东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必须采用 [32] - 表决结果需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现场公布结果 [37]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方式及每项提案结果 [39] - 会议记录需包含审议过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及质询答复,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41][42]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45][19] 其他规定 - 公告发布需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披露 [46]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修订需经股东会批准 [48][49]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50]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