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398号公司会议室 [4] - 股东大会通知通过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公告,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及投票程序等关键信息 [4] - 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同步进行,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9:15-15:00)和互联网投票系统(9:15-15:00)完成 [4] - 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一致,会议记录由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签署 [5] 参会人员及股权结构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571,282股,占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41.9664% [5] - 网络投票股东53人,代表股份239,900股,占比0.1845%,合计参会股东57人,总表决权股份54,811,182股(占比42.1509%) [5][6] - 中小投资者(非5%以上股东)55人,代表股份290,000股,占总股本0.2230% [6]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召集人为董事会,资格符合公司章程 [6][7] 议案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54,725,462股(占比99.8436%),反对票82,700股(0.1507%),弃权3,100股(0.0057%) [8]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结果合法有效 [8][9]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合规 [9] - 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署 [9]
田中精机: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