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三圣: 关于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协议签署及变更 - 公司与深圳高新投集团于2024年12月18日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并于2025年4月21日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1] - 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变更,将重整时间条件从"自原协议成立后6个月内"调整为"自本协议成立后7个月内"[1] 协议履行进展 - 补充协议旨在推进公司重整程序,双方基于平等协商原则对原协议进行部分变更[1] - 未变更条款仍按原协议约定执行[1] 协议对公司影响 - 最新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