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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生物: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概况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授予限制性股票994,070股,授予价格为12.34元/股,涉及激励对象7人,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1][3][4]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7月2日,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7月23日 [1][11] 审批程序及披露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1] -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进行核查 [2] - 2025年6月7日至6月16日对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未收到异议 [2] - 2025年6月2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 - 2025年6月30日及7月2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确认授予条件成就 [3] 激励对象及数量分配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共7人,授予数量994,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 [4][5]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人获授414,196股,占本次授予权益总数的41.67%,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8% [5]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4][5] 解除限售安排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各为50% [5]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 [5] -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所获现金股利由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同时锁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5] 解除限售条件 - 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报告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未出现亏损及无法支付股利等情形 [5] - 激励对象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违反公司规定及未出现不适合参与激励计划的情形 [5]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2022-2024年三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2025-2026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6][7]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100%、60%和0 [7][9] 回购股份及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2025年1月24日回购实施完毕,回购专户持有994,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全部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9][10] - 激励对象缴纳认购资金人民币12,266,823.80元,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10] 股本结构及会计处理 - 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84,000,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增加994,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 [12][13] - 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控制权发生变化 [13] -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以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授予价格差额计算股份支付成本,分期确认费用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