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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 王府井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监事会、股东大会名称相关表述进行修订 [1] - 公司因股份回购注销,注册资本由1,135,049,451股变更为1,123,931,424股,本次同步修订相关表述 [2] -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此次一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 [46][47] -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包括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等 [51][52] - 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75]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由9至11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至4人 [67] -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76] - 审计委员会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75] 高级管理人员 - 本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79] - 总裁应制订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79] - 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包括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等内容 [79][80]